今天的行程有點趕


因為突然要趕到法院去【公證結婚】!
JJ說要我當第三公證人(是不是必須我也不知道)!

我們到的地方有點像市公所、但是裡面有小型的法院、可處理簡易的case。
進去裡面大家排排座




JJ說在美國什麼都需要許可證
連要結婚都要有許可證你才可以來法院公證!
現場的人不多、排在我們前面的那一組,因為新娘還沒到場,所以讓我們優先。
進去裡面一個小房間,一位法官穿著制服對我們很溫柔的說恭喜




要兩位新人把戒指先給她,捧著戒指、法官照例唸些相關的誓言。







在將戒指環給兩位新人、讓她們交換戒指!







整個流程很快、只有不到15分鐘
天空很藍、一切就跟15分鐘前沒有什麼不一樣。



走出法院後、兩位已經是合法夫妻了。




【一定要幸福一輩子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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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信看到新郎棺寄來關於婚禮照片的網站
看了真感動、美國的感覺又通通回來了
除了美國化妝很可怕、太晚睡大水腫敗筆之外、其他一切都美麗的不得了。

公證結婚的過程很神速、很有效率。
你有多少次可以當人家的公證人,這一次可以有這個經驗、真的讓我很開心。:)
婚禮照片的網站,大家一起去祝福她們。

http://www.bunnywedding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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